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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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的2023年7月11日,(002553)公告称收到了江苏证监局的警示函([2023]84号)。证监局经调查认定:南方精工2023年6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上回复投资者有关人形相关业务的内容不准确,导致公司股价连续多次涨停。在股价异动后,南方精工未及时了解造成交易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未在6月26日、6月28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就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内容进行澄清,未披露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信息披露不完整。部分股民或许存在索赔机会。
徐劲律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
暂定索赔条件:
在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4日之间买入股票,并在2023年7月5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证券交易记录流水(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库存股的还要打印出库存股数)。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执业十余年来,曾代理投资者起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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