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603067)公告称,公司在新疆沈宏集团等7家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遴选会上,被评选为唯一投资人。公司已向管理人提交破产重整投资人的报名材料,并启动了对7家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但《重整投资方案》能否通过审议并经法院裁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调整重整投资方案或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的通过也存在不确定性。
回溯来看,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法院”)于2024年8月22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疆沈宏集团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现更名为“广东华商(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为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法院于2025年1月2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5年1月2日起,对新疆沈宏集团进行重整。经管理人申请,法院于2025年2月21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7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广东华商(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继续担任管理人。
随后,振华股份向管理人提交了破产重整投资人的报名材料,向管理人支付了报名保证金,与管理人签署了《保密协议》,并启动了对7家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6月,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8月19日晚,管理人发布公告,确定振华股份为7家公司合并重整案唯一投资人。
振华股份是A股市场唯一一家以铬化学品为主业的上市公司,也是全球规模最大的铬盐和维生素K3生产企业。受益于规模效应带来的成本优化,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9亿元,同比增长10.17%;归母净利润2.98亿元,同比增长23.62%。
研报指出,随着海外及相关领域对金属铬需求的快速增长,重铬酸钠作为上游较关键且较紧缺的原料,其供应或将直接影响海外高端制造产能释放,振华股份在重铬酸钠产品的产能扩张壁垒与技术优势有望占据重要地位,铬盐大周期将至,公司有望受益。
此前,振华股份透露,新疆沈宏集团是国内当前四家具有源头铬盐生产能力的金属铬材料厂商之一。公司参与本次破产重整符合铬盐行业“大型化、集中化、清洁化”的发展要求和规律,将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渠道,提高市场份额,推动铬盐行业整合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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