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察日报," 多亏有你们撑腰,现在几个孩子再不说不管我的话了。" 近日,面对河南省台前县检察院检察官的回访,93 岁的李老汉高兴地说。
今年 3 月的一天,在台前县综治中心的调解室里,李老汉蜷缩在椅子上,一边用双手不停地摩挲着膝盖,一边哽咽着自言自语:" 都说养儿防老,我这把老骨头却被当成皮球踢来踢去 ……"
台前县检察院派驻综治中心的检察官在深入了解情况后得知,李老汉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体弱多病,平常饮食起居需要有人护理照顾。李老汉的 8 个子女均已结婚成家,另立门户,但却不愿照顾老人。在李老汉的求助下,村委会干部和多名亲属曾多次出面做老人子女的思想工作,但子女仍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李老汉在邻居的帮助下,来到县综治中心寻求帮助。
在得知李老汉欲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赡养纠纷问题,却因生活困难无力进行诉讼时,检察官向李老汉说明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告知其可以通过此种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并把案件线索移交该院民事检察部门。
4 月 28 日,李老汉向台前县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该院民事检察部门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后,认为李老汉在维权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属于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范围,遂作出支持起诉决定。5 月 15 日,李老汉向台前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日,台前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5 月 29 日,由法官、检察官、老人户籍地村委会干部、老人的子女及亲戚共同参加的法庭调解在该县综治中心进行,大家从 " 法、理、情 " 三个维度入手,充分细致地向李老汉的子女释法说理。最终,经多方共同努力,李老汉与子女达成了和解协议。
8 月 13 日,潇湘晨报记者就此事咨询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付建认为,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李老汉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体弱多病,其子女有能力却不愿照顾老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李老汉的子女应当向其支付赡养费。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若子女长期拒绝赡养且导致老人流离失所、疾病无法救治,可能触犯《刑法》遗弃罪。如果调解不成,老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还可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部分赡养费。法院判决生效后,子女拒不执行的,老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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